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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17-01-16 17:08:59 发布机构:双林股份 我要纠错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朱玉琛、顾忠明、周超、闻广秋、王栩、葛效礼、王振川、朱晓锋、郏亚萍、唐晓燕、盛铭霞、汪健、商春志、高晓峰共14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诚烨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烨股份”)100%股权;同时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3,250万元(以下简称为“本次交易”)。诚烨股份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6,500万元。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双林股份经董事会审议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 拟以人民币35,7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山东新大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 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洋电子”)51.0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3月3日,德洋电子股东的股权变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德洋电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201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资10,000万元投资自动驾驶技术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 人民币投资自动驾驶技术项目,首期出资6,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公告》,项目公司福 瑞泰克(杭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泰克”)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7YP3L14)。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德洋 电子的主营业务为电动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管理系统(VMS)和电池管理系统(EMS)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福瑞泰克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智能系统与智能设备的研发、销售、维护及技术咨询,而本次拟收购的诚烨股份主要从事冲压件、焊接件、导槽导轨和塑料外饰板等汽车车身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与德洋电子、福瑞泰克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主营业务也不相关,故无须将本次收购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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