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沪市A股 > 正文

600671:天目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7-01-19 21:53:17 发布机构:天目药业 我要纠错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亚敏女士、沈伟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良忠、罗维平、余世春 二O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