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20 08:07:17
发布机构:东江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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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0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江环保”)于2017年1月19日分别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张维仰先生通知获悉,广晟公司与张维仰先生于2017年1月18日签署了《关于东江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6.88%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
的公司61,030,624股A股股份(下同)(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8%)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具体情况
交易数量 占总股本 成交价格
股东名称 交易对手 交易方式 签署时间
(股) 比例 (元/股)
张维仰 广晟公司 61,030,624 6.88% 22.126 协议转让 2017.1.18
2、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张维仰(自然人)和广晟公司(企业法人)。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转让方张维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东江环保股份
61,030,624股转让给广晟公司,占公司总股本6.88%。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维仰先生持有公司182,086,30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52%,
其中61,030,624股股份所对应之股东表决权已承诺接受广晟公司的指示投票;广晟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持有公司70,200,123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同时张维仰先生所持有
的61,030,62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88%)对应之股东表决权按照广晟公司的
指示投票;此外,广晟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持有公司2,896,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广晟公司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所对应的股本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12%。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维仰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121,055,6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66%;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持有公司70,200,123股A股及2,896,000股H股的基础
上,再通过协议转让,获得张维仰先生持有的61,030,62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88%),合计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126,7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2%。同时自上述
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后,张维仰先生出具的《关于行使股东表决权之承诺函》终止履行。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承诺履行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张维仰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张维仰先生已履行完毕。
2、本次股权转让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关于落实
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维仰先生及广晟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张维仰与广晟公司签署的《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8%股权之转让协议》;
2、张维仰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广晟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