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45 证券简称:
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7-00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1月17日
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股权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国家开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以保证全资孙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挝开元”)与国开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从而保障老挝开元的正常生产经营与发展。本次股权质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2月14日下午15时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1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