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美盈森: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20 21:38:04 发布机构:美盈森 我要纠错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7-00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王海鹏先生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先生 二、增持计划及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先生将根据自身安排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7年1月23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本公司股份。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除前述内容外,王海鹏先生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本次计划增持前,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4,5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360%。 三、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王海鹏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3、王海鹏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