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01-22 17:46:24
发布机构:汉森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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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森制药
股票代码:0024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心区1-13-1号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韶山路15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附表 …………………………………………………………………………………9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汉森制药、上市公司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23日、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5日、2017年1月20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减持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
2、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心区1-13-1号
3、法定代表人:刘令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708824777J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8、经营期限:1999年10月18日至2023年09月24日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刘令安占68%的股权,王香英占32%的股权。
10、电话:0731-88621120
11、传真:0731-88621120
1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刘令安 男 执行事务 中国 湖南长沙 否
合伙人
王香英 女 合伙人 中国 湖南长沙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16.39%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1)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公司 IPO上
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2015年
7月11日―2016年1月11日期间,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1%,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
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明确计划是否在未来的12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
公司拥有的权益。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汉森制药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汉森制药139,487,223股股
份,占汉森制药总股本的47.1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减持公司股份14,512,77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
大宗交易 2017年1月20日 16.85 14,331,000 4.84
新疆汉森
合计 14,331,000 4.84
2、2014年9月5日、9月23日,新疆汉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46,300 股、996,698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 296,000,000
股的0.32%、0.34%。2016年1月4日、1月5日,新疆汉森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共增持了公司股份1,76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疆汉森共减持公司股份14,512,77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1%。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4,000,000 52.03 139,487,223 47.12
新疆汉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000,000 52.03 139,487,223 47.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0,80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汉森制药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刘厚尧 杨湘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
联系电话:0737-6351486
联系传真:0737-6351067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令安
签署日期:2017年1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益阳市
股票简称 汉森制药 股票代码 002412
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合伙企业 注册地 际边境合作中心中心区
1-13-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54,000,000股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2.0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139,487,223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4.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是□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