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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欣达: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到5%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06 17:02:31 发布机构:美欣达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7-09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6 日接到公司股东周岭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截止2017年2月6日收盘, 周岭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2,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具体增持情 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股东名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元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称 /股) (股) 周岭松 二级市场 2017年1月 40.18-49.30 2,258,566 2.0904 竞价交易 13日至2017 年2月6日 2、增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数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数 义务人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名称 比例(%) 比例(%) 周岭松 无限售流通股 3,143,531 2.9096 5,402,097 5.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周岭松先生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业务转型的看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后,周岭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402,097 股,占总股本的 5.0000%,属于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岭松先生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刊登于2017年2月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公司股份的增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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