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005 股票简称:
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者“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的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9号)核准。根据本次合并方案,本公司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提出了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17年2月7日,上交所受理并出具了《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36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对武钢股份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上交所在公告武钢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武钢股份股票予以
摘牌,武钢股份股票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
普通股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005
终止上市日期:2017年2月14日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武钢股份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0.56的比例转换为宝钢股份股票,即每1
股本公司股票可换取0.56股宝钢股份股票。本公司股东换得的宝钢股份股票将于本次合并换股完成后在上交所上市,宝钢股份将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完成该等手续后
复牌,具体上市时间及复牌时间将由宝钢股份另行公告。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武钢股份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宝钢股份签署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协议》”),本公司现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其下属企业的
股权)、负债、业务、资质、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承继与履行并承担经营后果;自
交割日起,武钢有限的100%股权由宝钢股份控制。本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资产移交至武钢有限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
(二)人员安排
根据《合并协议》,本次合并完成后,宝钢股份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保持不变;武钢股份员工的劳动关系由武钢有限承继与履行。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就本次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宝钢股份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书铭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2号门
邮政编码:430083
电话:027-86217195
传真:027-86217296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志龙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邮政编码:201900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