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为恒元建筑板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元建筑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元建筑板业”)为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能够满足恒元建筑板业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恒元建筑板业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恒元建筑板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担保满足恒元建筑板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为恒元建筑板业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爱群
郑洪涛
袁泉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