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43 证券简称:
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7-01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02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丰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
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股)1,350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16.00元。截至2011年7月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1,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144,983.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855,016.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2011]第1671号验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分别与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15千吨/年ACR节能扩产改造工程变更为子公司临沂瑞丰实施,公司、临沂瑞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结合实际情况,在以下银行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1、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250101040888888);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209111788605);
3、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1
6030081292
00099766);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51010154500
002307);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22211660999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使用情况明细
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11年7月募集资金总额 216,000,000.00
扣除发行费用 32,144,983.69
募集资金净额 183,855,016.31
加: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利息净收入 6,729,470.54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0,584,486.85
减: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855,016.31
减:15千吨/年ACR节能扩产改造工程(含利息净收入2,179,568.43元) 62,179,568.43
减:PVC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4,739,815.57
减:1万吨/年MBS节能扩产改造工程 30,069,396.13
减:将2万吨/年MBS变更为1万吨/年MBS后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
59,740,366.18
利息净收入4,240,366.18元)
2016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324.23
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 --
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324.23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 15-250101040888888 85,500,000.00 280.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510101545
00002307 13,855,016.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209111788605 6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1603008129200099766 24,500,000.00 44.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222116609997 62,147,942.92 --
合计 -- 183,855,016.31 324.23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临沂瑞丰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