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中超控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09 17:54:32 发布机构:中超电缆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7-01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9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俞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482,773,6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7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2,592,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05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95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14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提名史俊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773,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30,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梦静律师、祝筱青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九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