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继续停牌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2017-02-09 18:37:23
发布机构:金洲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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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停牌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于2017
年1月10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因大股东金洲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金洲管道股份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洲管道,证券代码:002443)已于2017年1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2017年1月24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所属军工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7年2月7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股份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宜相关工作正在如期进行。另经公司及相关各方协商与论证,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并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军工类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0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预计为标的资产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不排除涉及关联交易的可能性。
2、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控制权,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所属军工行业,具体标的资产尚未最终确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1月9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金洲集团有限公司 47,015,739 人民币普通股
2 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组合A 14,396,261 人民币普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0,219,783 人民币普通股
5 施卫新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 俞锦方 8,687,200 人民币普通股
7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组合B 8,390,603 人民币普通股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5,558,900 人民币普通股
9 徐水荣 5,236,684 人民币普通股
10 沈淦荣 4,633,592 人民币普通股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金洲集团有限公司 47,015,739 人民币普通股
2 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组合A 14,396,261 人民币普通股
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0,219,783 人民币普通股
5 施卫新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组合B 8,390,603 人民币普通股
7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5,558,900 人民币普通股
8 闫彬 4,417,200 人民币普通股
9 北京正华宝意控股有限公司 4,4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主要工作及继续停牌原因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与充分论证,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并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军工类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
鉴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0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7年3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确定是否申请继续停牌。若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董事会未审议通过继续停牌议案、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7年3月10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