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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7-02-14 20:13:17 发布机构:宝新能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4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17年1月12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能源” 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分别与宁远喜先生、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久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宝新能源部分股权111,188,3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协议转让给宁远喜先生,转让价款为 928,422,514.00 元,折合单价8.35 元/股;将其持有的宝新能源部分股权108,794,3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富海久泰,转让价款为908,433,198.00元,折合单价8.3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17年2月14日,公司接宝丽华集团、宁远喜先生、富海久泰通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 本次过户完成后,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8,142,05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6.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宁远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363,32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3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富海久泰持有公司股份108,794,3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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