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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2-15 18:47:17 发布机构:合肥城建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700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拟与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资本”)、深圳市麦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麦盛”)和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百货”)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合肥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兴盛投资”,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合肥兴盛投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50万元(持股比例15%),兴泰资本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股比例30%),深圳麦盛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持股比例40%),合肥百货拟出资人民币150万元(持股比例15%)。以上各方出资的资金均来源于各方自有资金。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兴泰资本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11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退还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41、2016042、2016048),上述财务资助已于2016年12月21日全部退还。 除上述关联交易之外,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和控股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根 据《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郑晓静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149022398R 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3,191,509.29 净资产 62,452,345.35 营业收入 5,341,230.24 净利润 2,848,829.71 (二)合作方 1、深圳市麦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绿景纪元大厦53层53A;53C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向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7072862Q 深圳市麦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盛资本”)香港交易所上市代码:01194, 是香港主板上市的中资金融控股集团,旗下业务涵盖资产管理、证券、寿险、金矿四大业务板块。麦盛资本在多个市场拥有监管机构颁发的多种牌照。深圳市麦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证书”,麦盛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9号牌照(提供资产管理)及4号牌照(就证券投资提供意见),麦盛证券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号牌照(证券交易)。麦盛资本管理大中华地区基金产品15只,管理资产规模最高时超过50亿美金,系大中华地区管理资产最大的私募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7,084,207 29,702,048 净资产 24,805,339 24,750,488 营业收入 14,656,949 6,992,122 净利润 2,562,233 109,427 2、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郑晓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77,988.4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酒、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烟、西药制剂及中成药零售,汽车运输(以上限分支构经营),接受委托代办手机入网及电话费收缴、销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土产品、纺织品、服装、工艺品美术品、轻工业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织品、家具、食用农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劳保用品、通信设备销售及为网上销售提供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黄金饰品零售及修旧改制,服装、鞋帽、塑料制品加工,房屋租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1490341376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417,其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运营;参与土地规划、储备、整理、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资源资本化,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力;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 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294,925,368.88 8,709,227,102.42 净资产 3,891,768,035.11 4,081,995,807.34 营业收入 9,764,772,045.61 2,178,930,017.18 净利润 332,525,540.12 65,462,616.28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一)合肥兴盛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各投资人认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及出资金额、出资方式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起人 认缴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 货币 150 货币 深圳市麦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 货币 200 货币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0 货币 75 货币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 货币 75 货币 合计 1,000 500 其中货币出资比例 100% 100% 合肥兴盛投资注册成立后,各发起人首期实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剩余认缴出资额根据合肥兴盛投资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出资到位。 (三)合肥兴盛投资治理结构 1、合肥兴盛投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兴泰资本和合肥百 货各提名1名董事,深圳麦盛提名2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是公 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合肥兴盛投资设监事1名,由本公司和合肥百货共同提名,由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3、合肥兴盛投资设总经理1名,由深圳麦盛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总经理任期为三年。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公司与兴泰资本、深圳麦盛、合肥百货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合肥兴盛投资,可以充分利用各方在资本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优化本公司的战略布局,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肥兴盛投资事项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预期经营目标的达成、投资本金及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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