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2017-02-15 21:43:52
发布机构:云意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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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6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5
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
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9日(星期四)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付红玲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650,175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2.7490%。其中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3人,代表股份226,5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9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119,435,975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2.654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944 %。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9,643,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6.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5%;弃
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5607%。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9,63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5.4084%;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9%;弃
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5607%。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9,63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9,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5.40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5%;弃
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1501%。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9,645,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96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5%;弃
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894%。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63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9,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5.40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5%;弃
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15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63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9,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5.40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5%;弃
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15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63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9,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4.5695%;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04%;弃
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1501%。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四、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