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80 证券简称:
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一)股份减持计划背景概述
2016年8月22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并于2016年8月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主要内容如下:为新筑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新筑投资支付其收购公司资产款项等财务安排;减持目的
新筑投资新项目投资。
减持时间自2016年8月26日起6个月内。
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万股(占
减持数量 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10.85%),其中:新筑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5,390.80万股
和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8.35%),聚英科技计划减持不超过1,609.2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方式。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2016年9月9日,新筑投资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
流通股960万股(公告编号:
2016-041)。此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未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表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股份数量 目前持有的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新筑投资 159,770,655 24.76% 9,600,000 1.49% 150,170,655 23.27%
聚英科技 16,092,000 2.49% - - 16,092,000 2.49%
合计 175,862,655 27.25% 9,600,000 1.49% 166,262,655 25.76%
二、股份减持计划延期的情况说明
2017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新筑投资、聚英科技《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延期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新筑投资、聚英科技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为自2016年8月
26日起6个月内,将于2017年2月25日到期。目前,新筑投资就
为新筑股份引进与其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事宜和相关方还处于洽谈中,预计不能在原计划的减持期限内完成上述工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拟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延期,减持时间为自2017年2月26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延期后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为新筑股份引进与其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新筑投资支付其收购公司资减持目的
产款项等财务安排;新筑投资新项目投资。
减持时间自2017年2月26日起6个月内。
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万股(占
减持数量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5%,含新筑投资已减持的960万股),其中:新筑投资
和比例 计划减持不超过5,39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5%),聚英科技计划
减持不超过1,60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方式。
三、其他事项
1、拟减持股东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新筑投资 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即2010年09 2010年09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月21日
首次公开 聚英科技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或再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融资时所 自新筑股份2013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2014年07月三十六个月 正在履行
作承诺 新筑投资 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07月21日)09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
1,416.4305万股
新股
新筑投资、聚英科技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 作为控股股东新筑投资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股份9,003,80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0%,目前暂无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 新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114,866,463股(若减持计划期间有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7.80%。
3、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新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公司股票亦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5、本次减持计划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造成负面影响。
6、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延期的告知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