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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7-02-23 16:36:16 发布机构:思源电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7-004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股东李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霞女士函告,2017年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本公司股票总计5,210,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大宗交易 2017年2月22日 14.00 5,210,670 0.69% 李霞 合计 - - 5,210,670 0.6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507,415 6.78 46,296,745 6.09 李霞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1,507,415 6.78 46,296,745 6.09 有限售流通股股份 0 0 0 0 3、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说明 根据李霞女士最近一次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于2009年11月7日), 截止2009年11月6日收盘,李霞持有思源电气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09%。因此李霞 已经累计减少了思源电气股份5.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将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李霞女士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李霞女士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17年2月24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因公司于2005年9月28日公告的《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 订稿全文)》,李霞女士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并已于2008年11月10日履行完毕。目前 李霞没有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公告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编号: 2017-003)中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李霞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李霞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没有最低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李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函告。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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