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901 证券简称:
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
23 日以现场视频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分别设在北
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及湖南省长沙
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3 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
名,在长沙出席现场会议的有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2名董事,电话
参会的有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胡廷华先生5名董事,董事徐昂杨先生未出席会议。在北京列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在长沙列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郑华先生,监事马楠女士未列席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利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继续
停牌的议案》
2017年2月17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通知,因方正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申请股票于2月17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2月22
日,方正集团再次致函公司,称方正集团及相关各方正在进行协调磋商,因涉及面较广,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建议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
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