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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9:宝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4 22:06:16 发布机构:宝钢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54条 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张勇、何梅芬监事的提议,公司召开了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 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7年2月24日在上海召 开。 (四)监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委托出 席监事1名)。刘国旺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 张贺雷监事代为表决。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红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朱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提案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5日 附:朱永红简历 朱永红 1969年 1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朱先生在企业财务管理、战略规划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0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先生1989年毕业于中南林学院,2000年获得中国地质大学管 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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