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修订《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3-03 17:45:18
发布机构: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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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现将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97,101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6年1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00元增加至230,797,101元,公司股本总数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30,797,101股。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结果,并结合公司运作情况,董事会对《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原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修订后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91310000133501183B。
照号为310115000054354。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修订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2亿元。 230,797,101元。
原第十七条:公司向各发起人发 修订后第十七条:公司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
行股份75,000,000股;2012年 75,000,000股;2012年3月15日,公司经
3月15日,公司经证监会核准,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币普通股25,0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普通股25,000,000股,公司股本 100,000,000股。
总额增至100,000,000股。 2014年5月,公司以现有股本100,000,000
2014年5 月,公司以现有股本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1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 股转增10股,共转增100,000,000股,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0,000,000股。
10股,共转增100,000,000股, 2016年12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上市流程,共发行股票 30,797,101 股,公
200,000,000股。 司总股本增加至230,797,101股。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修订后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30,797,10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 修订后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除确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 正当理由且事先已经以书面方式或其他会
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 议召集人认可的方式向会议召集人提出请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假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
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列席会议。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在股东大
会上接受质询的,不得请假。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修订后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秘书以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职务为公司高级
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
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