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66:济川药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03 21:50:43
发布机构:济川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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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3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
司办公大楼1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4,938,3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4.718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龙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宏亮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曹龙祥先生为第八 603,125,147 99.700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选举黄曲荣先生为第八 603,125,147 99.700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选举曹飞先生为第八届 603,125,147 99.7002 是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选举董自波先生为第八 603,125,147 99.700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晁恩祥先生为第八
2.0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604,742,268 99.9675 是
案
选举屠鹏飞先生为第八
2.0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604,742,268 99.9675 是
案
2.03 选举吴星宇先生为第八 604,742,268 99.9675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孙荣先生为第八届 604,742,268 99.9675 是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2 选举缪金龙先生为第八 604,742,268 99.9675 是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票 比例(%)票 比例(%)
数 数
选举曹龙祥先生
1.01为第八届董事会 39,529,329 95.6141 0 0.0000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选举黄曲荣先生
1.02为第八届董事会 39,529,329 95.6141 0 0.0000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选举曹飞先生为
1.03第八届董事会董 39,529,329 95.6141 0 0.0000 0 0.0000
事的议案
选举董自波先生
1.04为第八届董事会 39,529,329 95.6141 0 0.0000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选举晁恩祥先生
2.01为第八届董事会 41,146,450 99.5257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屠鹏飞先生
2.02为第八届董事会 41,146,450 99.5257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星宇先生
2.03为第八届董事会 41,146,450 99.5257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孙荣先生为 41,146,450 99.5257 0 0.0000 0 0.0000
第八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选举缪金龙先生
3.02为第八届监事会 41,146,450 99.5257 0 0.0000 0 0.0000
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2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4、本次会议议案均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赵泽铭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济川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济川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