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03-05 18:22:23
发布机构:美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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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7-01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1日披露了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就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承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说明。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与10家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7 年3月4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协议中公司和公司子公司为甲方(注:按照有关规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若由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协议共同甲方),开户行为乙方,保荐机构为丙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所签订的10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一条内容分别如下:
序号 三方监管协议签约方 第一条内容
1 美盈森、杭州银行股份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户”),账号为4403040160000151460,截至2016年12
行、中泰证券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壹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
(¥16,666.67)。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互联网包装印刷产
业云平台及生态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贰亿元
(¥200,000,000.00),开户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
期限12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
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
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 美盈森、平安银行股份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户”),账号为_15000013925006_,截至2016年12月
泰证券 31 日,专户余额为贰仟伍佰壹拾壹万伍仟零肆拾叁元肆
角叁分(¥25,115,043.43)。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互联网
包装印刷产业云平台及生态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元(若有),开户日
期为 20/年/月/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
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
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3 美盈森、兴业银行股份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 户”),账号为338040100100294014,截至2016年12
支行、中泰证券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壹万元(¥10,000.00)。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互联网包装印刷产业云平台及生态系统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叁亿元
(¥300,000,000.00),开户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
期限分别为12个月壹亿伍仟万元(¥150,000,000.00)、
24 个月壹亿伍仟万元(¥150,000,000.00)。甲方承诺
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
得质押。
4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户”),账号为__698668288__,截至_2016_年__12_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_31_日,专户余额为_壹拾柒万叁仟叁佰贰拾柒元壹角肆
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 分_。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
证券 (东莞)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贰亿伍仟万元,开户日
期为2016年 12月1日,期限 分别为七天通知壹亿元/12
个月壹亿元/24 个月伍仟万元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
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
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5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户”),账号为__73090122000054113__,截至 2016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壹亿壹仟叁佰贰拾叁万零陆佰壹
司深圳后海支行、中泰 拾柒元柒角肆分(¥113,230,617.74)。该专户仅用于
证券 甲方智能包装物联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若有),开户日期
为/ 年/月/日,期限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
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
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6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户”),账号为10860000000412380,截至2016年12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31 日,专户余额为贰仟伍佰元(¥2,500.00)。该专户仅
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 用于甲方智能包装物联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壹亿元
(¥100,000,000.00),开户日期为2016年11月17日,
期限24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
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
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7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户”),账号为__41024000040026975__,截至 2016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贰亿零柒万柒仟柒佰柒拾伍元零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陆分(¥200,077,775.0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能包
中泰证券 装物联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元(若有),开户
日期为 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
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
质押。
8 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 成都美盈森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简称“专户”),账号为44250100004000001685,截至20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陆仟柒佰贰拾叁元叁角陆分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中泰证券 (¥6,723.36)。该专户仅用于成都美盈森包装印刷工业
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成都美盈森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伍仟万元
(¥50,000,000.00),开户日期为2016年11月28日,
期限24个月。成都美盈森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
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
存,并通知丙方。成都美盈森存单不得质押。
9 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户”),账号为15278888888869,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专户余额为壹亿零伍仟柒佰叁拾叁元叁角陆分
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
(¥100,005,733.3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包装印刷工业
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元(若有),开户
日期为 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
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
质押。
10 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户”),账号为8110301012900051643,截至2016年12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31日,专户余额为贰仟玖佰壹拾陆元陆角柒分
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
(¥2,916.67)。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包装印刷工业4.0智
慧型工厂(成都)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伍仟万元
(¥50,000,000.00),开户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
期限24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
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
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阿托木、林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8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壹仟万元
(¥10,000,000.00)(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
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7年12月31日)后失效。
备查文件:
《募集资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