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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17-03-09 17:49:26 发布机构:大金重工 我要纠错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四十条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 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 金融衍生产品作出决议; 金融衍生产品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 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 项; (十四)审议累计金额超过公 (十四)审议累计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以后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以后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财);审议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 财);审议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融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融 资; 资;审议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交 金用途事项; 易和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金用途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第一百零七条 东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 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 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案; 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 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事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 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 第一百五十五 润。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 润。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 条 可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 可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 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可 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可 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决策机制与程序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 比例 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 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 足下列条件: 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 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议;形成现金分红预案时,应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审议报告; 意见。 3、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无重大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 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 外)。 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指以下情形之一: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 (1)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拟对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2)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拟对 的问题。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比例和时间间隔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 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 足下列条件: 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分配利润的30%。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审议报告;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金分红政策: 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指以下情形之一: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到80%;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到40%;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五)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到20%;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 前项规定处理。 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 (四)期间间隔 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 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 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 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 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经营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 (七)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 金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 制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 批准。 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独立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 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 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 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 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 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 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序进行监督。 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制 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六)决策机制与程序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 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 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 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议;形成现金分红预案时,应 有关规定。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 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董事认 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 意见。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整发表独立意见。 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 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 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 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互联网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的问题。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七)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 以上通过。 制 (九)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 (十)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 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独立 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 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 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 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需披 序进行监督。 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 执行情况。 制 (十一)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 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的公司资金。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董事认 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 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 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 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十)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需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 执行情况。 (十一)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 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公司资金。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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