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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珠江: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26 20:29:54 发布机构:珠江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6-06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发”)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6]965号),同意北京万发将所持公司11,247.9478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京粮集团将持有公司11,247.94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万发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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