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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10 20:24:34 发布机构:通裕重工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7-00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高新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即不超过9,800万股。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山东高新投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36,182,2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比例及数量: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通裕重工总股本的 3.00%。 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800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通裕重工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亦不对本公司持有的通裕重工股份进行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山东高新投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1、山东高新投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山东高新投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通裕重工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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