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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6-08-26 21:59:10 发布机构:冠昊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6-07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6年6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第4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寇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9号】。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珠海市祥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祥乐”)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该标的公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珠海祥乐100%股权。2016年8月25日,珠海祥乐完成了因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同日领取了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95191N)。本次变更完成后,冠昊生物持有珠海祥乐100%股权,珠海祥乐成为冠昊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尚待实施的后续事项 1.尚需就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等事宜; 2.尚需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募集配套资金; 3.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4.督促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三、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1)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还需向结算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事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上市公司还需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2.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冠昊生物本次重组已经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冠昊生物已合法取得珠海祥乐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购买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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