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浙富控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7 22:01:42 发布机构:浙富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1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于2017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01,156,26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5.33 %。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46,039,83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2.54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5,116,42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79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孙佳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50,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436,82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 %。 1.1.2选举潘承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票48,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39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4,2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8,3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8,3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 1.1.3选举余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票48,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39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4,2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8,3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8,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 1.1.4选举房振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票48,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39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4,2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8,3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8,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 1.1.5选举郑怀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票48,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39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4,2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8,3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8,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 1.1.6选举陈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票48,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39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4,2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8,3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8,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 1.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何大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6,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弃权票 49,2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29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3,3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9,1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9,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 1.2.2选举李慧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6,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弃权票 49,1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19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3,3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9,1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9,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 1.2.3选举谢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6,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弃权票 49,1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19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3,3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9,19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9,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 1.2.4选举王宝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弃权票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3,42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黄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6,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弃权票 49,2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29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3,3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9,2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9,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 2.2 选举江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01,107,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7,393,42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浙富控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