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关于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2017-03-21 22:29:39
发布机构:*ST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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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7-1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17年度将与关联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2017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回避4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黄俞先生、童利斌先生、张诗
平先生、刘佼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关联人 2017年预测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 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 50,000万元 价格公允 155万元 3,837万元
清华控股有 其下属公司
限公司及其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 10,000万元 价格公允 - 1,400万元
下属公司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000万元 价格公允 -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人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及索引
金额 计金额差异(%)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837万元 5,000万元 76.74 2016年3月17日巨
潮资讯网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00万元 5,000万元 28.00 (http://www.cn
info.com.cn)
二、关联方介绍
1、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 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徐井宏
注册资本:25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高科技企业孵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清华大学
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290,340,572,332.80元,
营业收入 61,379,542,685.06元,净利润 66,579,474.97元,净资产
91,529,167,112.34元。
关联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持有公司26.43%的股权,华融泰董事周立业在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因此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董事黄俞先生、童利斌先生、刘佼女士、张诗平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履约能力分析: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 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周立业
注册资本:296389.8951 万元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水景喷泉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1直辖市以及长春、南昌2城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5月03日);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主营业务:立足于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两大主营业务领域,形成了以“硬件终端+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服务与终端产业链、“大数据+软件/硬件+平台/系统集成”的智慧城市产业链、“军用通信/保障+安全检查”的公共安全产业链、“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照明+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全方位的节能环保产业链条。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6
年5月30日起更名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和国家教委批准,
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原“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7]316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6月25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700,000元。公司首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于199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8,659,509,020.43元,
营业收入 17,141,873,896.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97,544,410.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682,686,896.63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
(1)华融泰是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266,103,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3%。同方股份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华融泰48%的股份。
(2)公司董事长黄俞先生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同方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同方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销售―采购商品,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3、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 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童利斌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出租办公用房;城市园林绿化;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自然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清控人居建设有限公司
清华同衡2016年度资产总额571,573,901.65元,营业收入560,881,211.30
元,净利润42,989,551.63元,净资产216,558,136.3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为清华同衡法人代表、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清华同衡为公司的关联方。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以一般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交易类型主要是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分包―承包以及房屋租赁,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分期付款。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枫先生、宋晏女士、雷达先生、林涛先生对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