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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6:苏州高新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2017-03-22 21:05:48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7-02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3日紧急停牌,自1月24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7年2月14日进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2017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背景、原因 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围绕公司向“高”、“新”产业布局的战略转型方向实施的重要项目,一方面通过并购方式将环保类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有利于逐步提高公司环保业务规模,延伸产业链;另一方面公司拟在原有产业基础上积极探索先进制造业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领域,稳步推进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方案介绍 1、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与发行股份结合等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涉及环保业、制造业。 二、公司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做的工作 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在停牌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式进场后,相关方积极准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应材料,各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公司、交易对方、各中介机构就相关细节积极沟通和协商,持续研究和论证交易方案。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3日紧急停牌,2017年1月 24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7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7年2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2、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017年 2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3、2017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月22日起继续停 牌不超过30日。2017年2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2017年3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年 3 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3);2017年3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三、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公司自进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以来,与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与交易对方多次沟通、协商,并组织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审计、预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交易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磋商,环保业标的资产交易各方就标的资产的估值、收购比例和支付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制造业标的资产交易各方为提高收购效率、尽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并购整合,已就现金收购方案基本达成一致。因此,为提高交易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改为采用现金方式收购制造业标的公司股权。 四、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2017年3月23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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