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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邦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03-23 15:53:21 发布机构:丹邦科技 我要纠错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丹邦科技 股票代码:0026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 楼4层东南侧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7年3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丹邦科技拥有股份的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声明…………………………………………………………………………………11附表…………………………………………………………………………………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丹邦科技指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指自 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7年3月22 本次权益变动 日止,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丹邦 科技股份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3、法定代表人:刘萍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48495N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8、税务登记证号:440300729848495 9、出资人: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刘萍 100% 10、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11、邮政编码:518057 12、联系电话:0755-26501518 13、传真号码:0755-269817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和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刘萍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是投资资金需求及财务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减持累计达到 5 %后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减持丹邦 科技股份比例为 5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5年3月16日 32.61 2,868,000 1.57% 深圳丹邦投资 大宗交易 2015年5月13日 44.38 6,000,000 3.29% 集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7年3月22日 22.80 528,000 0.14% 合计: 5% (注:2016年5月30日丹邦科技实施 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10股,转增后丹邦科技总股本 由182,640,000股变更为365,280,000股。上表中2015年3月16日、2015年5月13日的减持 股数是以转增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股数计算的。)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深圳丹邦 合计持有股份 63,984,000 35.03% 109,704,000 30.03% 投资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84,000 35.03% 109,704,000 30.0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2016年5月30日丹邦科技实施 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10股,转增后丹邦科技总股本 由182,640,000股变更为365,280,000股。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数是以转增 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股数计算的。)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丹邦科技股票109,704,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丹邦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萍 2017年3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萍 2017年3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公司 股票简称 丹邦科技 股票代码 0026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深圳市南山区高 公司 册地 新园北区朗山一 路8 号丹邦科技 大楼4层东南侧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3,984,000股(以转增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数计算)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 18,264,000股 变动比例: 5%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 109,704,000股 变动后比例:30.03%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和变动后数量以转增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股数 例 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续增持 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 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是□ 否■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是□ 否■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是□ 否■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萍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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