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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珠江: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7-03-23 17:58:40 发布机构:珠江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7-014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法律顾问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简称“天元律所”)担任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现由于天元律所自身原因,无法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公司与天元律所及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简称“安新律所”)友好协商后确定,终止与天元律所的合作协议,由安新律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机构,出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二、拟聘任的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 安新律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资质,执业律师具备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要求。 三、变更法律顾问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专项法律顾问更换为安新律所。 3、鉴于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 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因此,本次更换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法律顾问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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