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11 证券简称:
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
滨安路1190号智汇领地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
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15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
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
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6年度报
告》相关内容。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总资产 1,177,878.57 1,035,268.44 13.78%
净资产 452,546.74 373,060.82 21.31%
总负债 725,331.84 662,207.62 9.53%
资产负债率 61.58% 63.96% -2.38%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减
(%)
营业收入 583,019.13 585,886.08 -0.49%
利润总额 14,376.94 8,258.05 74.10%
净利润 8,035.99 6,778.18 18.5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8,301.31 8,213.07 1.07%
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372.42 26,944.23 -57.79%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 -10.00%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
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4,637,112.93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63,
711.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144,365.97元,减去本年度分配2015年度
利润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317,767.61元。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2,396,868,686.57元。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
总股本917,212,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91,721,218.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236,596,549.6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
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17
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及摘要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10号文;《2016年度报告》于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
事会处置
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
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并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海螺型材
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海螺型材股份,将获得的现金股款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1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海螺型材股份,分别于2016年9月22日减持350万股、2016年11月3日减持16.88万股、2016年12月15日减持828.58万股、2016年12月16日减持400万股、2016年12月23日减持200.00万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减持海螺型材1,795.46万股股份,合计获投资收益105,796,475.99元,公司尚持有海螺型材无限售
流通股1,599.99 万股,占其总
股本36,000万股的 4.4444%。
现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份,授权有效期限1年,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处置海螺型材股份相关事宜。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
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04号文。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
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05号文。
1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
关联互保的议案》。董事冯忠波、吴子富、喻波、江挺候和何晓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联互保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06号文。
1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冯忠波、吴子富、喻波、江挺候和何晓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07号文。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4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符合资格的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定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下:冯忠波、喻波、蒋家明、江挺候、李建军、金晓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江平、马永义、王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到任。
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交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第六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了工作会议,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核《关于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内容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正处于公司持续推进升级转型、加快国际布局的关键阶段,为提高公司薪酬管理效率和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有效保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确定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的年度薪酬事宜。”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08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7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冯忠波,男,中国国籍,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
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设备动力部部长、截止阀事业部部长、本部工厂总经理、集团常务副总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裁等职务;现任安徽
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忠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忠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喻波,男,中国国籍,1970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曾
任上海华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北京恒帝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年2月至2011年4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喻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00,0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喻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蒋家明,男,中国国籍,1962年1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98年至
2006年在公司历任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6年4
月担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代表处主任;自2016年5月起至今任盾安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家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家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江挺候,男,中国国籍,1967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8年,
历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08年至2014年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挺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08,0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挺候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建军,男,中国国籍,1970年4月生,工科学士学位。1998年至2016年
先后任公司中央空调研究院商用机研究室副院长、院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工程部总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金晓峰,女,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职称高级会计师。1986
年至今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资产财务部工作,曾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资产财务部部长。金晓峰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晓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晓峰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陈江平,男,中国国籍,1970年12月生,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
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车用空调技术研究所所长,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车用空调工程中心主任,联合国“气候变化政府框架组织”(IPCC)专家组成员(IPCC获得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联合国环境署RTOC专家组成员,国家环保部HCFC替代专家房间空调器行业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空调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家电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冷冻空调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高级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空调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市汽车工程学会理事兼车用空调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江苏省高级专家。
陈江平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江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议案审议日,陈江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马永义,男,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
计师、清华大学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政府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AU)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历任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政府会计研究中心主任。
马永义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永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永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新,男,中国国籍,1966年7月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
在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任职,曾任澳门立法会议员办公室高级法律顾问。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王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