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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化工: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3-27 16:23:32 发布机构:江山化工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的通知,浙江交通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山化工;证券代码:002061)自 2017年2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006;2017-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27;2017-031)。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情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收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全部或部分股权。 浙江交工是浙江省内唯一一家具有国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专业公路施工企业,业务涉及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地下管廊、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承建了浙江省第一条高速公路。除浙江省之外,浙江交工先后在贵州、新疆等20多个省份承揽工程项目,并于2007 年实施“走出去”战略,成功拓展非洲、大洋洲、南美洲、东南亚等10多个国 家工程建设市场。除传统施工建设模式外,浙江交工近年来大力拓展PPP、EPC 等模式,具备相关项目运作经验和能力。受益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全国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补短板”行业背景下,借助浙江省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机遇,预计浙江交工在“十三五”期间将会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现金或其他方式购买浙江交工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交易方式,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以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于交易对手方主要为浙江交通集团,浙江交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浙铁集团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与现有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已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密切的沟通,积极讨论和论证,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目前各方尚未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签订任何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4、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的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及配套募集资金的保荐承销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聘请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 目前各方正在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及相关操作细节,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需要取得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如涉及)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 1、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3、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7年3月3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及进行必要的监管沟通,本次交易情况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工作量大且较为复杂。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山化工;证券代码:002061)将于2017年3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山化工;证券代码:002061)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四、承诺和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5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申请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未向深交所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山化工;证券代码:002061)将于2017年5月2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山化工;证券代码:002061)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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