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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03-28 17:07:39 发布机构:和而泰 我要纠错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内部控制的检查,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稳健经营。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16年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3、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全面防范和控制,保证公司各项活动正常、有序、高效运行;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5、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必须按照适当授权进行,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6、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公司内部控制有关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公司层面内部控制关键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进行内部控制评估。 (一)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确保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等各方面规范有效运作。 2、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在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等方式上形成了符合公司管控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人力资源政策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内外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配备公司及所属企业有关岗位人力资源;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保持或提高各级管理层和员工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二)风险评估 2016年公司着重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融合公司现有内控体系及原有的管理制度,对内部控制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法律法规风险等进行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三)信息与沟通 公司使用SAP、OA、MES、PDM等信息化系统,公司在持续优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关注基础信息质量,关注使用的规范性。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通过总裁办会议、各种专题会议、例会等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了明晰畅通的上下级汇报关系,与业务往来单位、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投资者也建立了必要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四)内部监督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三名专职审计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作业流程规范》、《离任审计制度》、《审计发现责任处理及跟踪整改考核规定》、《反舞弊与举报奖励管理规定》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内部审计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通过内部审计,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标准和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控管理上的有效闭环。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项目、担保业务、生产业务、运营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管控、信息披露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纳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业务、对外担保、资产管理。 (1)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借款与备用金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管理和资金收付,在报告期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 (2)重大投资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未有违反公司规定进行投资的行为发生。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被担保人条件、担保范围及方式、担保的审批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施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承诺等法律文件。对外担保事宜均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工作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 (4)采购和费用付款活动控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付款及应付账款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规定》、《物料核价管理规定》等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采购业务流程并加强相关管控。并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审核、采购、验收、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权责。 (5)销售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收入确认及入账管理规定》、《母子公司销售定价及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客户分级管理办法》、《销售预测及订单作业管理规范》、《客户接待管理制度》、《产供销协调管理办法》、《合同管理规定》、《营销风险防范实施细则》等销售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销售行为,通过对职务分离、业务流程控制、财务结算控制等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最终促成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会计部配备专门会计对库存商品、应收账款进行明细核算和开具发票,对库存商品每月末全面盘点、并与客户定期对账、必要时提示催付货款。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设备、配件申购管理规定》、《存货管理规定》、《专利管理规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核算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资产投资、管理和处置进行规范。涉及固定资产的采购与审批、验收与确认、调拨与转移、入账与折旧、保养与维护、报废与处置、盘点与清查的制度;制作了固定资产目录、清单、卡片;完善了固定资产申购、验收、领用、维修和报废审批手续;每年定期组织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了账、卡、物相符;公司严格控制存货规模,将存货库存限量纳入主管部门考核指标,以促进存货周转,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有专门部门负责新产品和专利技术的研发及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包括研发项目的申请、审批、启动、计划、控制、执行、结束、总结等环节在内的内部控制程序;上述制度的建立实施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试行版)》,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要程度项目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2%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逼诓莆癖ǜ娲嬖谥卮蟠肀ǎ�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ぃ┥蠹莆�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匆勒展�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杂诜浅9婊蛱厥饨灰椎恼宋翊�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ぃ┒杂谄谀┎莆癖ǜ婀�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ぃ┟教迤迪指好嫘挛牛�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ィ┕�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Γ┕�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В┕�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教宄鱿指好嫘挛牛�波及局部区域; �ぃ┕�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ィ┕�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开展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体系完善工作,通过内控风险的分析与查找、缺陷分析与整改、内控制度与流程的修订与完善、内控工作的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公司的内控体系规范建设与实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较为健全,形成了以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与流程、公司业务控制制度与流程、公司经营管理控制制度与流程、公司投资及项目管理控制制度与流程、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与流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与流程、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与流程等为基础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提供可靠的保证,能够对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可靠的保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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