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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8 23:09:24 发布机构:世纪华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选公司监事计徐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浙峰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简历: 王浙峰,中国国籍,男,1986年出生,无境外留居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制造部部长、六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浙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浙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浙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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