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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7-03-29 18:01:48 发布机构:科大智能 我要纠错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7]0852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专字[2017]0852号 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科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科大智能《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的利润预测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作为科大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磊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齐利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润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科大智能”)编制了2016年度的《关于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简介 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晓精密”),于2003年1月 21 日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 由自然人股东刘晓静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日元。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华晓精密注册资本为527.66万元人民币。 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1.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中,科大智能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刘晓静、江涛持有的华晓精密100%股权。科大智能本次将发行股份30,877,390股向刘晓静、江涛支付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晓精密成为科大智能的全资子公司。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2015年12月18日,科大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 2016年1月15日,科大智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6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陆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6号), 核准公司向刘晓静发行 30,568,616 股股份、向江涛发行 308,774 股股份购买相 关资产。 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本次购入资产的过户情况 华晓精密依法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5月4日领取了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华晓精密的股东由刘晓静、江涛变更为科大智能,科大智能已持有华晓精密100%股权。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科大智能将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价格由 17.78 元/股调整为 17.71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数量由 30,877,390股调整为30,999,435股。 2016年6月23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会验字[2016]3190号)。根据该《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6 月 23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陆颖等 9 名发行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62,619,988.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其中:陆颖等7名发行对 象实际缴纳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1,620,553.00元,刘晓静等2名发 行对象实际缴纳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0,999,435.00元。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公司向刘晓静等2名交易对方发行新股数量为30,999,435股。 三、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及其实现情况 1. 编制盈利预测依据的相关假设前提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4)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本公司计划经营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 (6)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7)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8)本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盈利预测的主要指标 据中水致远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2543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 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及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刘晓静、江涛承诺:华晓精密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500万元、5,500万元。 3.2016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数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3,620.68 3,500.00 120.68 103.45%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 结论 华晓精密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利润数与华晓精密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利润数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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