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72:招商轮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3-30 17:09:29
发布机构:招商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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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7[01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下称“购买理财产品”),授权自此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2 号)核准,招商轮船向特定对象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78,536,303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9.48元,扣除发行费用11,832,905.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167,094.47元。
2015年7月29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XYZH/2015SZA40056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5年 9月29
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4,876,604.8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结余金额为1,142,384,597.53元,其中,募集资金增加金额为
9,094,107.86元,全部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及存款利息收入(含银行
手续费支出)。
2016年无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金额为1,182,095,228.12元,本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增加金额为 39,710,630.59 元,全部为募集资金理
财产品及存款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募资资金详细使用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7
【015】号。
三、 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年度董事会批准之日(2017年3月29日)起至下一次年
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一年)。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四)实施方式与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总经理谢春林先生或财务总监刘威武先生签署相关协议。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在未来一年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在未来一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其中,《关于批准公司在未来一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 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如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理财产品将参考市场同期各银行的利率水平进行交易。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授权管理层在一定额度范围内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二)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5亿元的额度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影响,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 招商轮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招商轮船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