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72:招商轮船关于预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2017-03-30 17:09:29
发布机构:招商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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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7[02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下属公司10家新造VLOC单船公司(详细名称
请见正文)、明海置业有限公司、MING WAH INTERNATIONAL
SHIPPINGCO.,LTD.、GOLDENHARVESTINVESTMENTCO.,
LTD.;控股下属公司凯豪航运有限公司等15家VLCC单船公司(详
细名称请见正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13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 6.95 亿美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为其下属1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5亿美元的担保额度。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4.21亿美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预计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由本公司下属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或为本公司其它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7.45亿美元,具体如下: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明海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 万美元的融资性担保,用于其外部融资;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或CMESTANKER
HOLDINGS INC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GOLDEN HARVEST INVESTMENT
CO.,LTD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的租船履约担保;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HONGKONG MINGWAHSHIPPING CO.,LTD.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MING WAH INTERNATIONAL SHIPPING CO., LTD.
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租船履约担保;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和 CHINA VLOC
CO. LTD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0家VLOC单船公司(具体名称详见被担保
人基本情况)提供不超过6.5亿美元的融资性担保,用于其外部融资;
5、本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
子公司15家VLCC单船公司提供不超过10.5亿美元的融资性担保,用于其
外部融资。
由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上述为单船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及额度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明海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威武
注册地:马绍尔群岛
经营范围:物业持有及相关业务
2016年末/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总资产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76,606,433 30,000,000 30,009,972 39,114,417 1,430,280 -359,343
2、 GOLDENHARVESTINVESTMENTCO.LTD
董事长:张保良
注册地:利比里亚
经营范围:远洋运输
2016年末/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总资产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31,602,806 0 39,884,451 91,718,355 7,533,604 -22,772,080
3、 MINGWAHINTERNATIONALSHIPPINGCO.,LTD.
董事长:谭子健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远洋运输
2016年末/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总资产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590,857 0 3,042,012 -451,155 4,981,690 574,291
4、 10家VLOC单船公司
董事长:张士伟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远洋运输
2016年末/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负债总额 营业收
公司名称 总资产 银行贷 流动负债总额 净资产 入 净利润
款总额
明通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祥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139 -14,139 - -13,558
明业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卓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丰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青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瑞航运有限公司 17,000,000 0 17,014,139 -14,139 - -13,558
明惠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远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明和航运有限公司 8,500,000 0 8,514,742 -14,742 - -14,162
5、 15家VLCC单船公司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远洋运输
2016年末/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公司名称 董事长 总资产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银 流动负债总
行 额
贷
款
总
额
凯豪航运有 申晖 8,800,129 8,8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冠航运有 申晖 8,800,129 8,8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歌航运有 申晖 8,700,129 8,7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元航运有 申晖 17,600,129 17,6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安航运有 王有良 8,700,129 8,7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杰航运有 王有良 8,800,129 8,8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耀航运有 王有良 8,700,129 8,7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征航运有 王有良 8,700,129 8,721,388 -21,259 - -21,388
限公司
凯福航运有 王有良 8,700,129 8,721,227 -21,098 - -21,227
限公司
凯力航运有 王有良 8,700,129 8,721,356 -21,227 - -21,356
限公司
凯恒航运有 王有良 101,218,037 99,403,313 1,814,724 10,167,577 1,660,184
限公司
凯能航运有 王有良 103,198,174 102,550,905 647,269 2,509,461 677,615
限公司
凯强航运有 王有良 39,622,566 39,672,968 -50,402 - -20,057
限公司
凯名航运有 王有良 39,622,632 39,672,844 -50,212 - -20,057
限公司
凯富航运有 王有良 49,512,790 49,563,488 -50,699 - -20,353
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将依据具体担保协议而定,本公司将在担保业务具体发生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前述被担保人主要为新成立的单船公司,其余为特殊目的控股型公司或轻资产公司(明海置业有限公司为持有物业的控股型公司,GOLDENHARVESTINVESTMENT CO.和MING WAH INTERNATIONALSHIPPINGCO.,LTD. 为专门从事租入船经营的轻资产公司),其自身缺乏融资能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其出具融资性担保后,相关公司可获得较优惠的银行借款条件,有助于降低本公司总体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的便利性、改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上述对外担保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等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先生认为: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95亿美元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5亿美元的担保额度,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4.21
亿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1.73%;本公司累计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4 亿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0.82%;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已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批准公司向关联方招商海通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商局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招商局船舶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30%的股东依据股权比例向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
出具反担保,反担保限额为2,100万美元。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8月29日
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号)和2016年10月10日发布的《招商轮船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号)。
2、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明华与淡水河
谷签署的VLOC长期运输协议(COA)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依据其与淡水河谷(Vale)签订的长期运输协议出具14
艘VLOCCOA的履约担保函,总金额不超过14亿美元,保证香港明华所属
的14艘VLOC能够在COA期限内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同时,Vale母公司ValeS.A.也为Vale在COA约定期限内正常履行协议项下
各项义务向香港明华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总金额亦不超过 14 亿美元。详情
请见公司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号)和2016年10月10日发布的《招商
轮船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号)。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