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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关于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17-03-30 17:20:14 发布机构:江海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17年公司与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采购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计2017年度总金额为23,550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6,688.47万元,占2016年同类交易金额的7.83%。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对本公司2017年度全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交易金 上年实际发 型 交易内容 关联人 额 生的总金额 一、销售商品情况 销售原材料 500 385.22 公司向关联 销售产成品 南通海立 8000 6063.19 方销售商品 销售原材料 500 242.97 销售产成品 南通海声 3800 2717.08 小计 ―― ―― 12800 9408.46 二、采购商品情况 公司向关联 采购原材料 南通海立 250 148.73 方采购商品 采购产成品 6000 4705.18 采购原材料 60 7.21 采购产成品 南通海声 2500 1248.4 采购原材料 宇东(拟) 500 0 采购酚醛盖 板 南通托普 650 474.39 小计 ―― ―― 9960 6583.91 三、提供劳务情况 物业管理 南通海立 80 64.8 公司向关联 水电空调 南通海立 250 236.39 方提供劳务 物业管理 南通海声 60 52.8 水电空调 南通海声 250 204.02 小计 640 558.01 四、租赁情况 公司向关联 房屋 南通海立 90 80.19 方提供租赁 房屋 南通海声 60 57.9 小计 150 138.09 总计: 23550 16688.47 备注:1、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提供劳务业务涉及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确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存在与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江海股份之子公司(含孙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 母公司对本公 关联方名称 注册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 司的表决权比 地址 或类型 人 (万元) 持股比例 例(%) (%) 内蒙古海立电 内蒙 子材料有限公 古乌 有限责任 陈卫东 生产型企 5,330.01 75% 75% 司(子公司) 兰察 公司 业 布市 凤翔海源储能 陕西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材料有限公司 省宝 公司 陈卫东 业 12,000.00 75% 75% (子公司) 鸡市 绵阳江海电容 四川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器有限公司(子 省绵 公司 陈卫东 业 2,000.00 100% 100% 公司) 阳市 南通海润电子 江苏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275万(美 有限公司(子公 省南 公司 徐永华 业 元) 86.00% 66.67% 司) 通市 南通新江海动 江苏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力电子有限公 省南 公司 陆军 业 20,000.00 100% 100% 司(子公司) 通市 江苏荣生电子 盐城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有限公司(子公市 公司 陈卫东 业 6,557.64 60% 60% 司) 宝鸡海昱电子 陕西 有限责任 材料有限公司 省宝 公司 生产型企 (孙公司) 鸡市 陈卫东 业 1,000 75% 56% 南通江海储能 江苏 有限责任 技术有限公司 省南 公司 生产型企 (子公司) 通市 陈卫东 业 12,000 100% 100% 湖北海成电子 湖北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有限公司(子公 罗田 公司 徐永华 业 5000 100% 100% 司) 县 吴江 优普电子(苏 经济 有限责任 生产型企 州)有限公司 技术 公司 丁继华 业 8787 100% 100% (孙公司) 开发 区 2、江海股份之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本公司合 本公司合 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人 业务性质 (万元) 计持股比 计表决权 例(%) 比例(%) 南通托普电 有限责任公 江苏省南通 生产型企 子材料有限 司 市 覃九三 业 355.20 40% 40% 公司 南通海立电 有限责任公 江苏省南通 山本贡 生产型企 2,035.79 52.50% 50% 子有限公司 司 市 业 宇东新材料 科技(江苏) 股份有限公 筹建中 股份有限公 司 司(拟) 3、江海股份之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4、合营企业经营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称 南通托普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30,096,256.08 9,524,378.69 20,571,877.39 28,522,414.79 4,078,132.14 南通海立电子 有限公司 238,774,664.05 93,256,032.59 145,518,631.46 292,379,368.06 21,169,391.50 注:2011年11月25日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将持有的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 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海声成为南通海立的全资子 公司。 宝鸡海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由内蒙古海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宝鸡宝源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于2014年9月注册成立。其中内蒙海立投资 占比 75%、宝鸡宝源投资占比25%。组建后母公司对其的持股比率及表决权均 占75%。 2016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 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 万元,总投资60,000万元。 2014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向香港昌能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以7,658,700.00元收购子公司绵阳江海电器有限公司28%,收购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绵阳江海电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绵阳江海电器有限公司股 权变更于2016年1月完成。 2016年9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海成电子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合营公司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与上海星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正源储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所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宇东新材料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拟),经营“铝碳复合电极箔”建设项目。 5、合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日本日立AIC株式会社的合营公司。本公 司董事陈卫东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 理、本公司高管顾义明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自然人张咏民先生的合营公司(2011年 11月,江海股份和张咏民先生都已将所持南通海声的各50%的股权转让给南 通海立,南通海声成为南通海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高管顾洪钟作为上市 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转让 60%股权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营公司,公司占 40%股份。本公司董事陈卫东及高管王军 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任托普董事,占 40%的表决权。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宇东新材料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拟)是公司与上海星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正源储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所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占股本总额的39%,其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公司委派1名董事,占20%的表决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宇东新材料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拟)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负面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南通 海立)、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海声)、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通托普)、宇东新材料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拟)(宇东)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预计采购南通海立、南通海声、南通托普、宇东材料及产品约9,960万元,采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南通海立采购原材料、产成品 6,250 万元;预计向南通海声采购原材料、产成品 2,560万元;预计向宇东采购原材料500万元;预计向南通托普采购酚醛盖板650万元。 2. 公司预计将向南通海立、南通海声销售材料、产品约12,800万元,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南通海立销售原材料、电容器8,500万元;预计向南通海声销售原材料、产成品4,300万元。 3.公司将向南通海立、南通海声出租厂房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确定,授权公司高管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其中:预计向南通海立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等服务费 420万元;预计向南通海声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等服务费37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江海股份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江海股份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江海股份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和定价政策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负面影响。 4、保荐机构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海股份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江海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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