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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7:康缘药业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03-30 20:30:32 发布机构:康缘药业 我要纠错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7-00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缘医 药商业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全资子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 100%股 权,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755.62万元。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康缘商业除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外,未进行过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 关联交易累计1次,累计交易金额为3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康 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商业”)签署转让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弘道”)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康缘弘道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康缘商业,转让价格以康缘弘道净资产为依据,交易总金额为1,755.62万元。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康缘商业为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康缘商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1.43亿元,本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及10.2.5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之前的过去12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累计1次,累计交易金额为3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娅 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浦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疫苗批发;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乙醚、丙酮)、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哌啶、甲基乙基酮、甲苯)、第6.1类毒害品(三氯己烷)、第8.1类酸性腐蚀品(盐酸、硫酸、醋酸酐)批发(以上所有品种不得储存);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光学仪器、计算机及硬件、办公耗材、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销售;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医院及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受委托从事医院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咨询;医疗器械设备售后维修服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康缘商业资产总额为140,517.04万元、净资产为30,452.11万元、营业收入为220,162.44万元、净利润为3,034.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商业为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该企业属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其子公司经营连锁药店业务,与本公司之间存在药品购销合作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13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1幢2层202、203室,法定代表人朱健俭,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078号〕,康缘弘道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548.83万元、净资产为1,755.62万元、营业收入为15,840.96万元、净利润为65.26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康缘弘道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1,755.62万元为依据,双方同意以交易总价1,755.62万元的价格转让康缘弘道的100%股权。 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任何限制此次股权受让的情况,亦无涉及该项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三)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缘弘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康缘弘道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及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出让方):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7年3月29日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以康缘弘道 100%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 1,755.62 万元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 为1,755.62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同意,待康缘弘道100%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15日内,由 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合同已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康缘弘道主要业务是销售公司的相关药品,目前康缘弘道的销售渠道及经营优势已不明显,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六、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肖伟、凌娅、程凡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董强、杨政、仲伯华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5、《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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