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应该出席本次会议人数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马卫国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贺素成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16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对总经理2016年度的工作表现及其工作报告均较为满意。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意通过该报告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述议案尚待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01,699,305.9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50%;实现利
润总额16,233,814.2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74%;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5,173.5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1%。
上述议案尚待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5,173.52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44,708.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8,824,411.80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3,284,470.87元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384,649.58元。
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
总股本
385,560,8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尚待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宏信证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大华核字[2017]001709号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宏信证券关于华斯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述议案尚待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批准《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建电商孵化园的议案》《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电商孵化园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待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文件》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