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75 股票简称:
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3月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 31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8,960,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325%。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1,58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1782%;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37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542%;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836,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244%。
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949,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825,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8%;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王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