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股份: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04-05 19:02:18
发布机构:泰尔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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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1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泰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工贸”),预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控制的安徽�鎏┲悄苌璞赣邢薰�司(以下简称“�鎏┲悄堋保┓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17年年度总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尔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邰正彪先生、黄春燕女士、黄东保先生、王先云先生、杨晓明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万元)
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 �鎏┲悄� 同一实际控制人 2,800
其生产经营的各种产品 控制的企业
(三)2016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016年度,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82.2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安徽�鎏┲悄苌璞赣邢薰�司
(1)企业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59号办公楼 201 室;
(2)成立时间:2013年5月21日;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邰紫薇;
(5)经营范围:工业智能和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棒线材、型钢及板带轧机设 备及备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6)最近一期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鎏┲悄茏茏什� 41,328,593.08元,净资产
13,685,069.61 元;1-12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34,103,135.21 元,净利润为
1,387,982.90元。
2、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18号
(2)成立时间:2013年3月20日;
(3)注册资本:4,4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邰正彪;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工业、农业、商业、仓储物流业、餐饮业、酒店业、旅游业、金融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的投资。
(6)最近一期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
投资”) 总资产 43,904,421.03元,净资产 43,766,181.03元;1-12 月份主
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333,818.97元。
3、安徽泰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59号办公楼 207室
(2)成立时间:2011年9月1日;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邰正彪;
(5)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对仓储物流业、餐饮业的投资, 对房地产开发业的投资。
(6)最近一期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 日,安徽泰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尔控股”)总资产 110,352,581.36元,净资产 22,950,811.57元;1月-12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112,723.43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鎏┲悄苡尚捞┩蹲省⑻┒�控股及几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其中,欣泰投资持股 50%,泰尔控股持股 40%,欣泰投资和泰尔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王先云先生、黄东保先生、杨晓明先生为欣泰投资的董事,因此,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采购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生产经营的各种产品,符合公司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