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17-04-07 20:27:12
发布机构:特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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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号)的核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00万股,发行价格为8.4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2万元。
按照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 26,0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8,680
合计 64,68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8,68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公司计划按顺序投入以下用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
序号 投入用途 资金需求(万元)
1 特力水贝项目新增装修费用 6,809
2 偿还银行贷款 19,150
3 珠宝电子商务业务 4,500
4 珠宝培训业务 3,800
5 珠宝市场配套汽车租赁业务 2,630
6 珠宝零售市场业务 19,500
合计 56,38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 实际已投入募
总额 集资金金额
1 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 26,000.00 25,338.47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8,680.00 19,150.00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项目包括:
2.1 特力水贝项目新增装修费用 6,809.00 0
2.2 偿还银行贷款 19,150.00 19,150.00
2.3 珠宝电子商务业务 4,500.00 0
2.4 珠宝培训业务 3,800.00 0
2.5 珠宝市场配套汽车租赁业务 2,630.00 0
2.6 珠宝零售市场业务 19,500.00 0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向特力水贝项目新增装修费用、偿还银行贷款、珠宝电子商务业务、珠宝培训业务、珠宝市场配套汽车租赁业务和珠宝零售市场业务等6个项目,上述6个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56,38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352万元。2015年公司已按照计划偿还银行贷款19,150万元,剩余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8,202万元。
本次公司拟取消珠宝电子商务业务、珠宝培训业务、珠宝市场配套汽车租赁业务及珠宝零售市场业务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珠宝电子商务业务
公司计划自2015年起三年内,采用O2O与B2C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建设自有品牌珠宝电子商务线下服务平台(线下商店)――特力・体验100,在深圳设立核心总部,在南京设立区域总部,在江苏、上海和浙江建立45家线下服务网点,在珠宝企业与珠宝消费者之间搭建一个全新的平台,打造电商成本优势与实体终端体验服务相结合的珠宝消费商业模式。
本项业务需要投入资金4,500万元,主要包括网店装修与开办费、总部装修与设备、场地租赁押金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投资。
2、珠宝培训业务
公司计划于2015年在水贝地区建立珠宝培训学校,提供高品质的专业培训服务,为珠宝首饰行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打造行业内高端人才交流平台。
本项业务需要投入资金3,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宣传推广费用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投资。
3、珠宝市场配套汽车租赁业务
公司计划于2015年组建商务车队,面向产业园区珠宝企业提供机场接送、商务活动等用车及配套礼仪接待服务,拓展珠宝配套服务领域。
本项业务需要投入资金2,630万元,主要包括汽车购置、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押金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投资。
4、珠宝零售市场业务
公司计划自2015年起在三年内,在南京、杭州、成都、重庆、西安等准一线城市中选择3个,建立自有品牌专业珠宝零售商场――特力・珠宝汇,每个城市设立一个区域中心中型珠宝商场和4家小型专业珠宝商场,面向国内一线珠宝品牌零售商招商,采用联营的方式拓展商场业务。
本项业务在每个城市需要投入资金6,500万元,主要包括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场地租赁押金等,3个城市合计需要资金19,5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投资。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珠宝电子商务业务:目前珠宝电商业务市场竞争激烈,投资回收期较长,在业务培育期需要承受一定的经营风险和亏损,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继续按照原计划投资珠宝电商平台,可能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决定取消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的计划。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其他项目。
2、珠宝培训业务:公司已于2015年初开始对部分学校进行了考察,经公司调查了解,目前深圳水贝片区已有多家珠宝培训学校,市场竞争较激烈;同时受珠宝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影响,培训业务需求也大幅减少。如现在投资建设珠宝培训学校,投资回报相对较低,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公司决定取消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的计划。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其他项目。
3、珠宝市场配套汽车租赁业务: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宣布实施汽车限购政策,限购将采取摇号与竞价两种手段,这一政策颁布导致公司无法按照计划开展此项业务;二是受珠宝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水贝片区珠宝行业对汽车租赁业务的需求量也大幅降低,业务前景受到影响,因此公司决定取消对该项目的投资。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其他项目。
4、珠宝零售市场业务:2015年以来,受珠宝行业景气度下降、物业成本上升等影响,全国各地大型珠宝零售市场均出现业务萎缩,收入、利润下降的情况,如公司继续按原计划使用以募集资金以“设立一个区域中心中型珠宝商场和4家小型专业珠宝商场”的模式较大资金投入珠宝零售市场业务,经营风险较大,因此公司决定取消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的计划,并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珠宝零售卖场的模式。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取消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意公司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特力集团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定。
特力集团本次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的经营策略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同意特力集团本次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后续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提醒公司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