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55 证券简称:
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7-19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6和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
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源大酒店C座15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启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4,659,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7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4,639,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7%。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771,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764,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764,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17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启富先生在表决此项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44,910,1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764,4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764,4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764,4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764,4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652,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独
立董事 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 2017年 3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