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80:中央商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4-10 18:56:30
发布机构:中央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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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3. 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4. 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7,500万元。
2、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
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125,347万元。
3、本次对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
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6,500万元。
4、本次对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额
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1,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11,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60%,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06,943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4,838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4,838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329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509万
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之前)。
一、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提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融资规模,支持其经营发展,本公司为投资管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17年4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
公司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6号;法定代表
人:吴晓国;注册资本:8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互联网投资等。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截至 2017年 2月 28 日,投资管理公司总资产为 206,786.68 万元,净资产
81,052.72万元,资产负债率60.80%。
二、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销公司)融资规模,支持其经营发展,本公司为联合营销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17年4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
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7号;法定代
表人:吴晓国;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
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南京中央商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100%。
截至 2017年 2月 28 日,联合营销公司总资产为 241,536.66万元,净资产
20,585.73万元,资产负债率91.48%。
三、为全资子公司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购物广场)经营发展,本公司为新沂购物广场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的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17年4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
公司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住所:新沂市窑湾镇三桥村劳武西路12号;法
定代表人:吴晓国;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等。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南京中央商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100%。
截至2017年2月28日,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28,562.46万元,
净资产4,355.58万元,资产负债率84.75%.
四、为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货)经营发展,做大做强百货主业,本公司为连云港百货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的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17年4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浦解放中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晓
国;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日用品、
服装、鞋帽、箱包、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等。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24%。
截至2017年2月28日,连云港百货总资产13,825.86万元,净资产8,224.93
万元,资产负债率40.51%。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11,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80.6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06,943万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4,838 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4,838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329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509万
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之前)。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