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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95:国电电力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10 21:21:51 发布机构:国电电力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7-18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七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于崇德由于不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任职超过一年,不再作为关联董事,公司董事乔保平、张国厚、高嵩、米树华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表决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所属企业,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年度预计总额,其中接受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服务费用超出该项目的分项预计额度,是由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16年度新机组投产所致,其余分项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额度,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2017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所属 企业发生的存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及服务等,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国电建投发生的购买燃料,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2016年预计发 2016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 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接受关联人提供委 12.00 2.90 公司资金实际需求 托贷款 变化 中国国电集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 0.03 0.013 - 团公司及其 费 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融 80.00 30.60 公司融资实际需求 资租赁服务 变化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 80.00 77.97 最高存款余额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2016年预计发 2016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 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国电建投内 蒙古能源有 购买燃料 7.20 5.37 - 限公司 购买燃料及运输 85.80 41.62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需求变化 购买设备及产品 17.00 16.44 - 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及其 租入土地 0.016 0.016 - 子公司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 2.80 2.73 - 他服务 接受特许经营服务 7.00 9.72 江苏公司所属泰州 二期4号机组投产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销售燃料 15.60 1.21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需求变化 中国国电集 提供电力、热力及供 1.7 0.93 - 团公司及其 水 子公司 出租办公楼 0.09 0.06 - 提供管理、劳务服务 0.17 0.14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不 137.38 78.24 - 含金融业务)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亿元 2017年预计发 2016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 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接受关联人提供委 10.00 2.90 公司业务发展及资 托贷款 金需求变化 中国国电集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 0.05 0.013 团公司及其 费 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融 50.00 30.60 资租赁服务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 100.00 77.97 最高存款余额 2017年预计发 2016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 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国电建投内 蒙古能源有 购买燃料 8.00 5.37 限公司 购买燃料及运输 77.50 41.62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需求变化 中国国电集 购买设备及产品 8.60 16.44 - 团公司及其 租入土地 0.016 0.016 - 子公司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 他服务 3.50 2.73 - 接受特许经营服务 10.00 9.72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销售燃料 0 1.21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需求变化 中国国电集 提供电力、热力及供 2.40 0.93 - 团公司及其 水 子公司 出租办公楼 0.06 0.06 - 提供管理、劳务服务 0.41 0.14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110.49 78.24 (不含金融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注册资本:120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事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中国国电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的以发电 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国电资产总 额 7863.10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23.13 亿元,2015 年营业总收入 1917.70亿元,利润总额227.35亿元。 2.企业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玉春 注册资本:41.346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发电有关的中水、石膏、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工程煤销售、兼营相关产品的开发与销售 住所:伊旗阿镇可汗路南 国电建投是由中国国电、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50%∶ 50%比例出资组建的新型煤电一体化企业,于2005年11月18日在内 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注册成立。2007年5 月,公司原股东方中国 国电将其持有的公司50%股权转让给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电建投资产总额145.97亿元,所有 者权益56.41亿元,2016年营业总收入37.31亿元,利润总额6.14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高管任国电建投董事,国电建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三)款规定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电、国电建投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016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所属企 业,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国电建投,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年度预计总额,其中接受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服务费用超出该项目的分项预计额度,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16 年度新机组投产所致,其余分项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额度,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所属财务公司等单位发生存贷款、接受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息;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按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其中,部分企业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按不高于同评级企业在当地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执行);通过财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手续费参照同业收费标准;融资租赁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以及国电建投购买燃料,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购买运输服务、设备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接受特许经营等交易。 定价政策:购买燃料、运输服务、设备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特许经营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委托单位上网电价中脱硫、脱硝电价部分定价(目前脱硫电价为1.5分/千瓦时,脱硝电价为1分/千瓦时)。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国电所属企业提供电力、热力、供水,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等交易。 定价政策:销售燃料,提供电力、热力、供水,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以及国电建投购买燃料,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购买运输服务、设备产品,可以利用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从中国国电租入土地,能提供较为优惠的价格;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开展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利于提高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国电所属企业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可以满足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需要;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可以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增加公司收入。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以上交易将保持继续。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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