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0 23:42:38
发布机构:中元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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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9日至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邓志刚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1,072,9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8178%;
2、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委托代为表决的股东4人,
总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832,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2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5,240,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98%;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40,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9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01,072,9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240,266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