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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0 23:57:02 发布机构:嘉欣丝绸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9日15:00―2017年4月10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9日15:00至2017年4月10 日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人,代表股份220,116,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8,740,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8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219,267,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849,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4,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2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2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2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2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8、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以上议案为普通议案,无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至议案7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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