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67:北方创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7-04-11 20:46:52
发布机构:北方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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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7-02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及后续
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7年4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1%,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69%,根据股价变化和市场趋势择机增持,增持均价不高于每股20元。
●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6年9月28日,公司接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自2016年9
月29日起6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1%,不高于
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2%。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29%,
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14.8元。公司已于2016
年9月29日进行了公告。2016年11月30日,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5,827,941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84,9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9%。上述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7年4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一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通知,一机集团及中兵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份,达到了公司总股本的1.3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兵投资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两者构成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增持情况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4月11日,一机集团和中兵投资合计购买公司
A股股份22,203,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增持前,一机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869,872,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8%,中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949,
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一机集团及其一直行动人中兵投资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893,821,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0%。本次增持后,一机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873,119,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8%,中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2,905,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一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916,024,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2%
3、增持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持。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3)增持数量:择机增持,自2017年4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
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1%,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69%,累计增持比
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32%,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视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状况,自2017年4月12
日起6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5)拟增持股份价格:根据股价变化和市场趋势择机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20元。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拟用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7)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前续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16年9月28日,公司接到中兵投资通知,中兵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公司A股股份10,556,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并同时披露了中兵投资股份增持计划。自2016年9月29日起6个月增持公司股
份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1%,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2%。
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9%,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14.8元。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16-052号)和《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号:2016-056号)。2016年11月30日,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827,94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84,9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9%。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日披露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公告号:2016-059号)
四、其他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应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2、一机集团及中兵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一机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